类别:新闻资讯/行业动态 时间:2025-09-17 16:49:12
泉州市代理记账机构
从业人员诚信自律公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代理记账行业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提升职业道德水平,维护行业形象,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代理记账工作的意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和《泉州市代理记账行业职业道德规范》,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 倡导“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依法执业、拒绝虚假”的职业理念,引导行业从业人员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优质专业服务。
第三条 本公约适用于所有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从业人员,包括会计主管、记账会计、税务会计、外勤会计等岗位。行业机构应督促员工学习和遵守本公约,并结合本机构实际与员工(含新入职)签订从业人员诚信自律公约(或承诺书)。
第二章 执业原则
第四条 严格遵守国家财税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及行业规范,依法履行职责,不得采取隐瞒、欺诈、贿赂、串通、回扣、不当承诺、恶意低价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不得歪曲解读政策;不得诱导、帮助委托人实施违法违规活动,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 坚持诚实信用原则,真实告知客户情况,信守承诺,不提供虚假信息,不夸大服务效果,不贬低同行。
第六条 以事实为依据,公正处理财税业务,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杜绝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
第七条 不断学习,提升专业,确保执业水平符合行业标准。始终秉持专业精神,勤于学习、锐意进取,持续提升会计专业能力。只承接自己能力范围内的业务。
第八条 对于执业过程中知悉的委托人商业秘密、财务信息、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责任。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包括无关的机构内部人员)泄露、提供或利用上述信息非法牟利,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 行为规范
第九条 坚持诚信,守法奉公。牢固树立诚信理念,以诚立身、以信立业,严于律己、心存敬畏。学法知法守法,公私分明、克己奉公,树立良好职业形象,维护行业声誉。坚决抵制制作虚假财务报告、偷逃税款、骗取优惠政策等违法行为。
第十条 坚持准则,守责敬业。严格执行准则制度,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严格遵循工作流程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记账、报税等环节的准确性,降低执业风险。
第十一条 尊重同行,诚信经营,杜绝恶性竞争、低价倾销、商业诽谤等不正当行为,维护行业良好秩序。
第十二条 如存在利益冲突,应主动声明并实行回避,确保执业公正。
第十三条 着装整洁、言行文明,维护良好的职业形象和行业声誉。
第十四条 恪守职业操守,从业人员应以所在机构的名义统揽业务。在职期间,不论任何情境、任何时段均不得以个人名义私自承接代理记账、税务申报、财务咨询等任何业务或以公司名义揽私活,除非经所在机构书面同意。
第十五条 从业人员离职,必须与所在机构办好离职前各项工作交接手续,离职前后不得散布背离事实的言论与诋毁公司的不当行为以及其他严重损害行业声誉和客户利益的行为。
第四章 执行与监督
第十六条 由泉州市代理记账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公约的宣传、推广和监督执行。
第十七条 协会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会员遵守情况。鼓励社会和行业内人士实名举报违反公约的行为。代理记账机构对其所属员工违法违规的行为及处理结果应及时上报协会。
第十八条 协会建立奖惩机制,在微信公众号、网站开辟专栏,定期不定期地公示奖惩名单,并报财政、税务、市场监管备案。
第十九条 制定奖惩措施:
1、奖励:对遵守公约、表现突出的个人或机构,给予表彰和推荐;
2、惩戒:对违反公约的行为,视情节采取警示、通报、公开谴责,并在协会各微信群里对其行为进行曝光和发出风险提示,严重者建议机构予以除名,同时向各级监管、公安经侦提供线索,依法追责,并记入行业诚信档案。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公约的解释权归协会所有。
第二十一条 经协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订须经相应程序。
第二十二条 本公约自2025年9月18日起施行。
代理记账行业从业人员诚信自律承诺宣言
我庄严宣誓:
我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守职业道德底线,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我郑重承诺:
严格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绝不泄露、不逾矩。我会勤奋尽责,不断提升专业能力,确保每一份服务都值得信赖。
我坚决抵制做假账、偷逃税等违法行为,维护行业的清正与尊严。
我会言行规范,公平竞争,勇担社会责任,做行业榜样。
让我们携手同行,以诚信为基石,共同守护行业的健康发展!